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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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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十一駕車的技術越來越好了,不疾不徐,平平穩穩。

  午時剛過,恰恰好馬車就停在了春風一渡的門口。

  京兆尹程謹之也很守時,幾乎在和薛琬同一時間到達了。

  不過,程大人是騎馬的。

  騎馬與坐馬車不同。

  雖然都是靠馬匹的腳力御行,但趕車的人手中的繮繩牢牢地把控着馬車的行進路線,相對來說,要安全許多。

  騎馬雖然輕快方便,但馬匹總有不受控制的時候。

  譬如此刻,程謹之大人的棗紅色大馬被突然從角落竄出來的兩隻野狗驚了一嚇,馬蹄打滑,馬腿不巧碰到了旁邊的鐵柱,馬兒喫痛,馬腿就是一軟。

  大馬將傾,程大人臉色一時黑了。

  他竭力想要將馬身歸置回來,但馬兒的前腿已經跪了下去,馬背一斜,他險些就要摔了下去。

  程謹之灰頭喪臉地苦叫一聲,“哎呀,不好!”

  誰知道,他的身子卻沒有落地,想象之中的劇痛不曾發生,反而穩穩當當地坐到了別人家的馬車上。

  他驚喜地抬起頭,看到一個眉目清俊卻留着大鬍子的青年風輕雲淡地望着他。

  “你沒事吧?”

  程謹之餘驚未平,卻也知道是這個青年救了他。

  他忙謝過,“多謝壯士救命之恩,我……我沒事。”

  蘇十一對着車廂內說,“小姐,程大人說他沒事。”

  程謹之怔了怔,“你知道我是誰?”

  馬車的車簾掀開了,先是露出一張俏麗活潑的臉,“程大人,我們家小姐請您入內一敘。”

  “這……”

  程謹之猶豫了。

  他雖然長得有些着急,但今年不過才二十八。

  結髮的妻子過門沒多久就去世了,也沒有留下個一兒半女。

  家裏倒是着急讓他再娶一位繼室夫人,但他着急拼事業,一心一意要在官場有所建樹,就沒有考慮個人的終身大事。

  莫說續娶,連個通房丫頭都無。

  一晃多少年過去了,他終於成了史上最年輕的京兆府尹,在皇城之中在陛下心裏,也算是有了一丟丟的分量。

  事業上有所起色,難免就要考慮生活上的事了。

  所以最近,程謹之大人一直都在相親。

  今日來這春風一渡,雖說主要目的是要會一會他從前在江南書院的同窗好友。

  但說到底,要不是好友說打算將自家妹妹介紹給他,他也很難在那麼忙碌的事務中抽出時間來此一敘。

  咳咳。

  程謹之覺得,在這麼敏感的當下,一位素未謀面的小姐,忽然要請他入馬車的車廂見面,實在是有些可疑。

  心細如髮似他,不得不要懷疑剛纔那場驚馬的遭遇是不是也是一個局,目的就是要將他引入小姐的車廂?

  哎呀,如此說來,這車廂可是虎穴,哪裏能進得?

  程謹之腦海中百轉千回,面上的表情一會兒紅一會兒白,不知道變了幾變。

  這廂小花可就忍不得了。

  丫頭淬了一口,“虧你還是京兆府尹,怎麼辦事那麼墨跡呢?”

  她伸出又白又嫩的爪子,三兩下就緊扣住程謹之的衣衫,一個用力就將人拉扯進了馬車,“不就是會個面嘛,難道還會喫了你?”

  哼,這什麼男人嘛!

  我家小姐都沒有害羞,你猶豫個什麼勁?

  程謹之幾乎是被個小丫頭抓進的馬車,偏偏他一個大男人還半點都掙脫不得,心中真是又氣又羞。

  他剛想發作,忽得抬頭看到一個姣麗秀婉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她說,“謹之哥哥別來無恙。”

  程謹之愣了愣,“你是?”

  薛琬目光微動,“我是國子監祭酒薛長安的女兒,我叫薛琬。”

  沒有錯,程謹之曾在國子監就學,雖然她和他年齡相差有點大,但年幼時也是見過幾次的。

  不過,彼時,他已經是高大瓷實的青年,而她尚是拖着鼻涕的黃毛丫頭。

  和如今的樣貌自然天差地別。

  程謹之依稀從少女的臉上看出幾分薛長安的影子,這纔敢相認,“哎呀,居然是薛五小姐!”

  他狐疑地望着薛琬,“你找我有事?”

  能讓個年輕姑娘不顧閨譽就這麼將他抓進馬車的事,想來一定是私事了。

  難不成,薛五姑娘聽說了他最近相親頻繁,也對他有什麼意思不成?

  程謹之連忙晃了晃腦袋,將這不靠譜的想法驅散。

  哎呀,真是的,在想什麼呢!這丫頭纔多大,若是他先頭元配給他留下個一兒半女,他的孩子也要差不多那麼大了呢!

  他咳了一聲,“有事你就說。不過,咱們可以換個地方,這馬車裏不大方便吧?”

  畢竟他還是個單身漢呢!

  薛琬笑着說,“謹之哥哥說笑了,在別的地方纔不方便呢,就這裏最安全了。”

  她高聲對着車外說道,“十一,你就繞着這裏走兩圈吧。”

  蘇十一低聲應了句“是”,馬車就徐徐緩行。

  薛琬從一旁拿出早就準備好了的東西,遞了過去,“我想向謹之哥哥檢舉揭發一樁惡行,只不過,我不想叫人知道這事是我做的。”

  程謹之接過來一看,居然是份狀書。

  他仔仔細細看完,凝眉問道,“這裏面所言屬實?”

  薛琬道,“屬實。”

  程謹之眉頭皺得更緊了,“你的證詞都來自於楊奇這位小廝,可京兆尹衙門辦案,光憑證言,是不能將一個人定罪的。”

  他頓了頓,“薛五小姐,你得有證據。”

  楊奇確實在五年內換了四個貼身小廝,但沒有哪條律法規定,主人就不能換小廝用。

  他的小廝們確實後來再也不曾出現過,可是,這也並不能代表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沒有苦主,沒有屍體,什麼都沒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還有,舉報人聲稱他曾在後花園的苗圃中發現過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該是楊奇埋屍的地方。

  可是無法立案的話,京兆府尹可沒有這個名目無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悅來茶坊的地。

  掘出來有東西倒還罷了。

  什麼東西都掘不出來,那以後京兆府尹的臉該往哪裏擱?

  薛琬目光微凝,“證據呀?”

  能這麼年輕就坐上京兆府尹這個位置,必定是有幾分真才實幹的,所以,程謹之一下子就找到了關鍵。

  她確實是沒有證據。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訊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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