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李勇躬下身去,從辦公桌下面搬了一個盒子上來,又推到了自己面前,陸依萍滿臉不解道:“這是什麼?”
“你自己打開看看,不就知道了?”
依萍揭開盒子,卻見裏面靜靜躺着一雙白色的皮鞋。
她愣了一下,又下意識看向了李勇,李勇便解釋道:“之前去幫紅牡丹搬家的時候,路過一間店鋪,看到這雙鞋很漂亮,我也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就想到了你。先試試看,合不合腳吧?”
依萍顯得有些抗拒,一則是她很忌諱在別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困窘處境,更不喜歡別人同情自己;二來,她也不習慣接受陌生人的好意。
而且無事獻殷勤,讓她不得不懷疑李勇是不是懷着其他的目的。
李勇當然看得出她眼神中的戒備,有些無奈,只能攤開手說道:“你不是說要我們幫你準備演出的行頭嘛,等會兒反正也是要去試鞋的,我倒覺得這雙你應該能合腳,起碼比那邊準備的更合你的尺碼。如果正好合適的話,也省得去那邊另外再試鞋了。”
依萍狐疑地看着他,顯然不明白他是怎麼看出自己腳的尺寸的。
李勇呵呵一笑,故意流露出一絲自得道:“你以爲我這個年紀,沒點兒本事能夠讓老闆對我委以重任麼?我靠的就是這雙眼睛還有這張嘴巴,只是目測一下你的腳的尺寸,有什麼難度?”
真要說難度,目測三圍纔算是有些。
不過對於李勇來說也不算是難度,他已經有了答案,就等什麼時候親自上手測量驗證了。
當然,這個就不必跟對方說了。
依萍將信將疑,但李勇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她也沒有再拒絕的必要。
只是把鞋拿過來後,又僵在了那兒。
李勇轉念一想,就明白了她的顧慮,立刻站起來道:“那我先出去,等你換好了叫我一聲……”
別說依萍的思想本就是偏保守的,腳在華夏傳統來說,一向也是女性比較私密比較容易引起羞恥心的一個部位,自然是不願意輕易暴露在陌生異性面前的。
現在這個時代和後來可不同,往後那種“比我女朋友給我看得還多”的情況,還是不太可能出現在這個時候,起碼在國內這邊很稀罕。
而眼看李勇說走就走,還把門帶上了,依萍不禁嘴角微微勾起,竟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她也沒想到李勇能做到這個程度,原本還覺得對方比較強勢,讓她一直陷入被動,可現在看起來,他倒是爲了她考慮了。
隨即她又看向了自己手上的白色皮鞋,輕輕撫摸着那質感,心裏肯定這鞋不便宜。
他是爲我專門去買的麼?
心裏這樣想着,又對李勇所謂的目測尺碼感到好奇,最後還是坐下來換好鞋試了試,不能說剛剛好,但的確很合腳。
走起來倒是有些硌腳,但依萍很快就明白了,這是裏面的鞋墊有些硬,換成自己的鞋墊就好了。
這時敲門聲響起來,李勇問道:“好了沒有,我可以進去嗎?”
依萍應了一聲,然後見李勇推門而入,第一眼就放在了她的腳上,然後突然想到什麼,又轉身走到辦公桌後,拿出一個小包裹遞過來笑道:“差點忘了,還有這個……”
“……”依萍抿着脣,看着他遞過來的那包裹裏面,不僅有鞋墊還有新的白襪子,然後下意識低頭看了眼自己腳上的花襪子,感覺確實是不太匹配。
但李勇連續的好意不經意間卻又觸發了她內心的警鈴,她實在無法相信這世界上會有人無緣無故地對自己好。
哪怕是現在看來對她最好的方瑜,那也是她的好朋友,有幾年的同學、朋友交情在;至於母親傅文佩,那就更不用說了。
或許在外人看起來,傅文佩無能又固執,爭不過王雪琴,還不肯讓依萍去做歌女賺錢,但她的出發點沒什麼大問題。
試想如果不是碰到了秦五爺,如果不是有李副官照看,還有何書桓上趕着來幫忙,如果不是大上海舞廳並不完全是個藏污納垢的娛樂場所,反倒像是被編制出來的“童話鎮”,她在這種環境裏又能夠堅持多久呢?
眼看着女孩皺眉,似乎又開始戒備自己,李勇趕緊說道:“陸小姐,別急着拒絕我。說起來,上次我跟你打賭的時候,不是輸了麼?這就算是我賠給你的吧,當然你要是覺得這還不滿意,有什麼條件還可以提,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就行。還有你最好想清楚了,只有這一次機會,下次你要再想賭贏我,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陸依萍知道,這顯然是李勇主動幫她找的藉口。
而且他說得也沒錯,上次她算是利用了信息差——李勇不知道她唱歌很好,而且真地強過紅牡丹,這才贏了,而且也是對方沒想着賴賬,不然他要是不承認,自己也拿他沒轍。
下次再想要打賭,他肯定也沒那麼容易“上當”了,
不過說起來,上次打賭好像本身也是他主動提出來的吧?
不管怎麼說,李勇算是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理由,所以依萍只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頭答應了下來。
當然她也是留了個心眼兒,沒有直接說這算不算是抵消了自己打賭贏了的條件,這樣後面要是有什麼意外情況,自己還能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她的確也需要換一雙新鞋,其實之前她有換鞋的機會,之前如萍找到家裏來,還要把自己的舊鞋交給她,但被依萍直接拒絕了。
因爲如萍是她視如敵人的王雪琴的女兒,不管她是不是出於好心,依萍都不可能接受她的好意,不然在她看來豈不就等於是向王雪琴認輸了;而且如萍就算是出於好心,這樣形同施捨的行爲,也是依萍無法接受的。
哪怕退一萬步說,她們是姐妹,姐姐穿舊的東西留給妹妹穿倒是沒什麼問題,可問題是她纔是姐姐,只大了十天也是姐姐。
倒反天罡了都!
而且她要拿錢回去,還要去幫助李副官一家,哪怕有那個聘書,說服力也不大夠,所以這雙鞋穿回去,想必是能夠讓母親放心,讓她確信自己是真的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那麼待遇好、工資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況且她們這樣的人家,有什麼東西值得人家圖謀的?
那這好就算是真的好,不用去擔驚受怕,還要爲此付出什麼代價。
“怎麼,雖然這算是我的賠禮,但我挑選這雙鞋子的時候,好歹也是花了心思的,難道不值得你一聲道謝?”
眼看着李勇躬下身去,從辦公桌下面搬了一個盒子上來,又推到了自己面前,陸依萍滿臉不解道:“這是什麼?”
“你自己打開看看,不就知道了?”
依萍揭開盒子,卻見裏面靜靜躺着一雙白色的皮鞋。
她愣了一下,又下意識看向了李勇,李勇便解釋道:“之前去幫紅牡丹搬家的時候,路過一間店鋪,看到這雙鞋很漂亮,我也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就想到了你。先試試看,合不合腳吧?”
依萍顯得有些抗拒,一則是她很忌諱在別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困窘處境,更不喜歡別人同情自己;二來,她也不習慣接受陌生人的好意。
而且無事獻殷勤,讓她不得不懷疑李勇是不是懷着其他的目的。
李勇當然看得出她眼神中的戒備,有些無奈,只能攤開手說道:“你不是說要我們幫你準備演出的行頭嘛,等會兒反正也是要去試鞋的,我倒覺得這雙你應該能合腳,起碼比那邊準備的更合你的尺碼。如果正好合適的話,也省得去那邊另外再試鞋了。”
依萍狐疑地看着他,顯然不明白他是怎麼看出自己腳的尺寸的。
李勇呵呵一笑,故意流露出一絲自得道:“你以爲我這個年紀,沒點兒本事能夠讓老闆對我委以重任麼?我靠的就是這雙眼睛還有這張嘴巴,只是目測一下你的腳的尺寸,有什麼難度?”
真要說難度,目測三圍纔算是有些。
不過對於李勇來說也不算是難度,他已經有了答案,就等什麼時候親自上手測量驗證了。
當然,這個就不必跟對方說了。
依萍將信將疑,但李勇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她也沒有再拒絕的必要。
只是把鞋拿過來後,又僵在了那兒。
李勇轉念一想,就明白了她的顧慮,立刻站起來道:“那我先出去,等你換好了叫我一聲……”
別說依萍的思想本就是偏保守的,腳在華夏傳統來說,一向也是女性比較私密比較容易引起羞恥心的一個部位,自然是不願意輕易暴露在陌生異性面前的。
現在這個時代和後來可不同,往後那種“比我女朋友給我看得還多”的情況,還是不太可能出現在這個時候,起碼在國內這邊很稀罕。
而眼看李勇說走就走,還把門帶上了,依萍不禁嘴角微微勾起,竟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她也沒想到李勇能做到這個程度,原本還覺得對方比較強勢,讓她一直陷入被動,可現在看起來,他倒是爲了她考慮了。
隨即她又看向了自己手上的白色皮鞋,輕輕撫摸着那質感,心裏肯定這鞋不便宜。
他是爲我專門去買的麼?
心裏這樣想着,又對李勇所謂的目測尺碼感到好奇,最後還是坐下來換好鞋試了試,不能說剛剛好,但的確很合腳。
走起來倒是有些硌腳,但依萍很快就明白了,這是裏面的鞋墊有些硬,換成自己的鞋墊就好了。
這時敲門聲響起來,李勇問道:“好了沒有,我可以進去嗎?”
依萍應了一聲,然後見李勇推門而入,第一眼就放在了她的腳上,然後突然想到什麼,又轉身走到辦公桌後,拿出一個小包裹遞過來笑道:“差點忘了,還有這個……”
“……”依萍抿着脣,看着他遞過來的那包裹裏面,不僅有鞋墊還有新的白襪子,然後下意識低頭看了眼自己腳上的花襪子,感覺確實是不太匹配。
但李勇連續的好意不經意間卻又觸發了她內心的警鈴,她實在無法相信這世界上會有人無緣無故地對自己好。
哪怕是現在看來對她最好的方瑜,那也是她的好朋友,有幾年的同學、朋友交情在;至於母親傅文佩,那就更不用說了。
或許在外人看起來,傅文佩無能又固執,爭不過王雪琴,還不肯讓依萍去做歌女賺錢,但她的出發點沒什麼大問題。
試想如果不是碰到了秦五爺,如果不是有李副官照看,還有何書桓上趕着來幫忙,如果不是大上海舞廳並不完全是個藏污納垢的娛樂場所,反倒像是被編制出來的“童話鎮”,她在這種環境裏又能夠堅持多久呢?
眼看着女孩皺眉,似乎又開始戒備自己,李勇趕緊說道:“陸小姐,別急着拒絕我。說起來,上次我跟你打賭的時候,不是輸了麼?這就算是我賠給你的吧,當然你要是覺得這還不滿意,有什麼條件還可以提,只要不是獅子大開口就行。還有你最好想清楚了,只有這一次機會,下次你要再想賭贏我,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陸依萍知道,這顯然是李勇主動幫她找的藉口。
而且他說得也沒錯,上次她算是利用了信息差——李勇不知道她唱歌很好,而且真地強過紅牡丹,這才贏了,而且也是對方沒想着賴賬,不然他要是不承認,自己也拿他沒轍。
下次再想要打賭,他肯定也沒那麼容易“上當”了,
不過說起來,上次打賭好像本身也是他主動提出來的吧?
不管怎麼說,李勇算是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理由,所以依萍只猶豫了一下,還是點頭答應了下來。
當然她也是留了個心眼兒,沒有直接說這算不算是抵消了自己打賭贏了的條件,這樣後面要是有什麼意外情況,自己還能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她的確也需要換一雙新鞋,其實之前她有換鞋的機會,之前如萍找到家裏來,還要把自己的舊鞋交給她,但被依萍直接拒絕了。
因爲如萍是她視如敵人的王雪琴的女兒,不管她是不是出於好心,依萍都不可能接受她的好意,不然在她看來豈不就等於是向王雪琴認輸了;而且如萍就算是出於好心,這樣形同施捨的行爲,也是依萍無法接受的。
哪怕退一萬步說,她們是姐妹,姐姐穿舊的東西留給妹妹穿倒是沒什麼問題,可問題是她纔是姐姐,只大了十天也是姐姐。
倒反天罡了都!
而且她要拿錢回去,還要去幫助李副官一家,哪怕有那個聘書,說服力也不大夠,所以這雙鞋穿回去,想必是能夠讓母親放心,讓她確信自己是真的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那麼待遇好、工資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況且她們這樣的人家,有什麼東西值得人家圖謀的?
那這好就算是真的好,不用去擔驚受怕,還要爲此付出什麼代價。
“怎麼,雖然這算是我的賠禮,但我挑選這雙鞋子的時候,好歹也是花了心思的,難道不值得你一聲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