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機會終於來了,她們乘于濤、姜天軍外出參加一個華人重要聚會之機,團結一致,將看管她們的另外幾個幫兇捆綁起來,然後強行打開大門,逃離了那個魔窟。爲找到警察局,防止於濤等人發現後將她們抓回去,她們拚死截住了一輛麪包車,給了司機許多‘蘭特’,是那位黑人司機幫助了她們。”
“她們唯一的願望就是獲得警察局保護,聯繫上天朝駐南非大使館,儘快結束這噩夢般的南非之旅,安全返迴天朝,返回家鄉。這是她們的唯一願望。”
警官:“犯罪嫌疑人是否擁有武器,當事人能否提供線索?”
老華僑轉身向柳雲詢問。
一會兒,老華僑回答:“當事人經常受到威脅,但犯罪嫌疑人是否擁有武器,她們無法確定。”隨後又補充說:“董事長於濤可能有槍。”
一個多小時後,天色不知不覺暗了下來,警察局的電燈亮了。上述證詞業經記錄在案和簽字畫押後,玫瑰坡警察局按照國際慣例和南非法律規定的正常辦案程序履行職責,其中包括:向上級報告,提出嫌疑人國籍、姓名、性別、公司所在地和所涉罪名;轉請約堡州檢察官並轉約堡司法局負責人要求該市警察局長下令調查該事件。
還有一點就是逮捕犯罪嫌疑人于濤、姜天軍,以備審訊。
老華僑打電話給當地華人媒體,希望《華僑新聞報》儘快與天朝駐南非大使館取得聯繫,給予幫助,協助解決。報社聞訊後十分重視,同意請求,表示願意這樣做。
老華僑焦慮的心放下了一些,這一令人高興的消息隨後轉告給迫切希望知道結果的柳雲等十一名天朝女人。
老華僑在同值班警官第二次談話時,警官要求柳雲等人在回答問題前首先澄清幾點:
1、“是她們自願說明還是被控交代?(你們到警察局來,是自願的,還是強制的?)”
答:“自願的。”
2、“加害人于濤、姜天軍是否已逃跑?(此二人仍然住在比勒託利亞,還是已經逃跑或感到情況不妙後會選擇逃離?)”
柳雲等人對這一問題作出不肯定答覆:“可能逃離,也可能還住在那裏。這個不能確定。”
3、“當事人是否希望對他們加重懲處?”
答:“是。”
南非警官對上述答覆感到滿意,她們的談話被逐字逐句記錄下來。在向她們宣讀後,十一名逃亡者確認記錄屬實,就在結尾處逐個簽上了名。
至此,這些天朝女人的安全得到了南非警方的確認和保證,而欺騙迫害她們的“南非海外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於濤、總經理姜天軍等人的噩夢則開始進入倒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