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這樣,刑警們還是一絲不苟地冒着大雨把現場又蓖了一遍,但一無所獲。光有凌志車,沒有作案人,撤隊時,已經是黃昏五點左右,紀大隊長接到電話,分局領導讓他直接到唐朝酒店去彙報,他們誰也沒回家換衣服,警車返回時在正陽路一分爲二,一路去喝酒,一路押人回南關分局接着訊問老趙。
因爲現場勘查未能獲得有價值的線索,趙小鬼兒又死活不認賬,給客觀地確定犯罪嫌疑人和偵查方向帶來很大困難。
趙小鬼兒所說的情況,調查回來的人員也證明基本屬實,正常情況下,證據不足,應立即放人。
但趙小鬼兒的事是局領導電話指示辦的,因此事情有點兒麻煩。放不放人,需要請示市局,至少羅局長不點頭誰也不敢做這個主,然而羅局長到省廳業務學習去了,那輛被扣凌志作爲這一盜竊案的依據和參照,很難過濾掉趙小鬼兒的嫌疑色彩。
分局領導和紀大隊等人在唐朝那邊喝酒。
這邊,老趙一臉茫然被帶回刑警大隊。
抓他的人折騰了半天,這時候也要喫飯,領導有領導的安排,他們有他們的習慣,進屋他先捱了一頓拳腳,刑警們就忙着去樓下飯店喝酒,怕他跑了把他銬在暖氣管子上,一直等到他們回來。
老趙站在那裏坐不下,站不直,一條胳膊跟固定的取暖設備聯接在一起,動彈不得。
開始老趙還又吵又鬧一蹦八個高地想讓刑警鬆開他,後來一看乾嚎也沒誰聽得見,屋裏就他一個人,而且越動越嚎釦子勒得越深,都勒肉裏去了,就不嚎了,心裏的怨恨卻直線上升。
他想,刑警隊的人怎麼這麼狠呀?他們去喫飯,憑什麼把我扣在這裏讓我餓着,我到底犯了哪條王法呀?!越想怨氣越大,肚子裏就把刑警隊的祖宗十八代都給罵了個底朝上。所以刑警們喫飽喝好回來再訊問他時,平時願意拔個犟眼子的老趙乾脆就不說話了。
呵呵……
總之吧,怎麼說這趙小鬼兒同志也不是一般老百姓,他也是個有脾氣、見過世面之人!
“你們他馬的公安局隨隨便便抓人打人,我他馬的老趙就該死啊?”
“憑神馬啊?”
“還他馬的有沒有法律了啊???”
說實話,當時他心裏是七百個不服八百個不憤一肚子不滿啊!怎麼能服?又怎麼能滿意呢?想想看,這事情撂誰身上也夠嗆……
公安機關抓到你了,認定你了,你不說還不行,可是說了他們又不信,根本就不信你說的那一套,怎麼辦?